先說明一下
在之前的網誌有提到
所謂的閃光燈,就是熱戀中的情侶
星期三晚上,我跟狗中約好一起去陳建宏
我們約在頂溪捷運站月台
我從永安市場佔出發
早了些到,就站在月台看書
沒辦法,明天飛哥要考試....
其實,在我下捷運時
就注意到不遠處有一男一女坐在那
一看就知道是情侶
難道不是男朋友會一直把手放在放在女生腿上嗎?
他們兩個聊的挺開心的
這個正常的情景只維持到下一班車走
車剛走不到30秒,在大庭廣眾下
他們兩個竟然.....
......
......
開始熱吻!!!
而且還維持了3~4分鐘
人愈來愈多也不管
姿勢還一直換
我跟之後來的狗中都覺得很無言
旁邊後來來了一群金甌的
看到了也在那邊笑
他們還不停......
現在的年輕人喔......
......說不定他們拔不開,所以在等人救他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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