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牧師講但以理書,說:「同心合意才能興旺福音」
一句老生常談的講道,突然讓我小困惑
同心合意,是我們跟人的關係耶!為什麼一定要跟人同心合意...
福音不是應該是跟神的關係嗎?
忽然比較明白,這幾年我對信仰的感覺的變化是什麼了
神
^
我 -> 人
基督信神的信仰,分兩個:我跟神的關係,和我跟人的關係
我當初剛信主的時候,我跟神的關係這個部份是被強調的:
強調認罪、強調順服、強調讚美、強調神的心意
這幾年不知不覺地,好像有點改變
但我卻覺得我信的是同一個信仰,然而說不出是什麼部分變了
今天想到,原來是我開始強調我跟人的關係了
而這個就是牧師今天提到的「同心合意」
然而,在基督信仰,的確耶穌說的是「你要盡心盡意,愛神愛人」
所以,我跟神的關係,和我跟人的關係,都是很重要的啊!
想到同婚議題也許就是這個都很重要的部份的歧義:
我跟神的關係:神說不允許同婚(如果聖經反同婚的話),所以我極力反對同婚
我跟人的關係:有許多同志明明需要婚姻,所以我極力支持同婚
更能明白為什麼陳思豪牧師說,最高境界的基督徒是
「我信仰反對同婚,但我極力支持同志有結婚的權利」
但我想說的是,我這幾年有點太「人本」的這種感覺,終於知道原來是這樣來的
人本沒有錯,錯的是我神本也要拉一點回來
以前神本比較多,今天人本比較多,那麼2019年希望可以平衡回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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