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早上下公車的時候踩到一個女生的裙子害她跌倒了,司機有一起下車關心,但昨天我留到她離開,當下沒有想到怎麼做比較好,結果除了抱歉之外什麼都沒說。
剛剛我們又坐同一班公車,同時下車,他從後面叫住我,說他昨天後來看醫生、問朋友、問警察,因為他只記得司機有留下,沒聽到我抱歉、也不記得我有留下。不過他還是很理性地只跟我要醫藥費,我也給他電話。
我原本下車還想說不知道昨天那個女生怎麼樣,那個女生就出現了,讓我知道自己還有什麼可以做的,也讓我彌補昨天除了道歉外,什麼都沒有做的錯。上帝對我很好。
那女生昨天花力氣找資源,也肯定累壞了,我又更自責讓他受這些苦,無論是因為傷,還是因為認為我可能是壞人。那女生也很勇敢,主動找我肯定花了不少勇氣,我可能做不到這樣。即使碰見我,也理性地跟我說理、澄清自己。醫治的主,我為他禱告,也請你獎賞他的勇氣和好心。
我氣我自己,昨天怎麼連留電話這麼基本的事情都沒想到。我氣我自己,居然不敢陪他多走一段路(不是怕賠償,可能是怕說話)。我氣我居然沒把這件事放心上禱告,只在公車下車時才想起。倘若不是上帝讓那女生叫住我,我還有救嗎?
信仰中,除了靠耶穌基督的救贖,沒有罪可以被抹消。因此犯錯不需要得到人原諒,對方若願意原諒則是他有處理自己課題。然而憐憫的神會寬恕認罪悔改的我,舊事會過,新事會來,我無需在未來有揮之不去的罪惡感。因此,人若不原諒是正常的,我只管好好地去彌補,只希望那女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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