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路上,想起:如果我自己過得像「好人」,別人沒跟上怎麼辦?
20+的我,會希望我的恩典要傳承給更多人。別人沒跟上,我可以堅持,因為我是橋樑,我的戰略地位,終究會被上帝使用。但我當時的神學沒有告訴我,如果大家持續地都沒有被我影響,該怎麼辦?
30+的我,想起即便我的別人跟不上,也並沒有關係。我還是做我該做的,即使就這樣孤獨地離世,沒人受我影響,或者無法傳承下去。我只要知道,這就是我的特質,我的恩典,我能做的,我能對上帝交代就行了。
... 這是這兩年以來,我第一次發自內心覺得30+比20+進步的點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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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發現20+的神學,的確少了一塊,導致我後來的困境。
舉哲緯的例子:如果一個死心不改的人,通常要讓他被上帝審判。但聖經沒有說這樣的人若一直來親近耶穌,卻一直不改,該怎麼辦?我之前純粹相信這樣的人,是否死心不改不是由我來說,我只要全心接待;但我的神學沒有告訴我,當我不太想接待,但他卻一直靠向我,我該怎麼辦?怎麼拒絕我其實可以幫助的人,這不在我的神學裡面。
再舉子謙的例子:我的神學也沒有教我怎麼面對一個教不會講不聽的人。他想一直抓住耶穌,卻抓得莫名其妙,我只有一直耐心的陪伴他。但我的神學沒有告訴我,當我一直看不到他的變化,維持的很辛苦時,我該怎麼辦?我的神學只有跟我說,我要堅持下去,等待上帝告訴我什麼時候可以放手。但我的神學沒有告訴我,當上帝遲遲沒有行動的時候,而我真的只看到泥沼,我該怎麼做?
但我覺得這樣講都還太粗糙,因為一般人聽見就會說:就放棄他們呀!我的神學並非沒有這個選項,只是他們並不在我這個選項裡面。放棄,在我的神學裡面,是對那些沒救的人;但這些人,他們有救,因為他們有來找耶穌。我的神學,沒有教我怎麼放棄一個有來找耶穌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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