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覺得「同光」這個名字取得真好,確實這是教會界中的「同志之光」。
不過同光的全名叫作「同光同志長老教會」,我反而是不滿意中間的「同志」兩個字,
感覺好像異端噢... 不是應該基督徒>同志嗎?
聽說曾經會員大會提議要改名為「同光基督長老教會」,但後來沒通過。
但其實經過一段時間,又覺得何必這麼否定同志這兩個字。
前幾天貼在臉書的「同志神學」接受了大家的指教,私下跟世賢談到「同志神學」,
我說我不希望說自己在讀同志神學,很像異端,
然而世賢卻說他不排斥神學前面冠上「同志」這兩個字(或是「女性主義」)
這又再次讓我反思了一下。我怎麼這麼排斥同志這兩個字,因為這樣比較「正確」?
當然,我覺得許多同志基督徒好像並沒把基督徒看得比同志重,然而真的是這樣嗎?
讓我想到當初在進同光前,我完全沒想過要來同光,
因為異性戀者又不用去異性戀教會,我幹麻要因為自己是同性戀就去同性戀教會?
... 好像很有道理,但我在進來後才發現,並不是只有我這樣子想,
而是當初同光成立時,幾乎所有來同光的基督徒都這樣子想。
其實我對自己的認同有很特別的心路歷程。
我首先覺得自己不用到同志教會,一直到大靈班跌落谷底的時候,
受到了來到同光的感動,當時我才發現一件事:
我不用因為自己是同性戀者而去同性戀者的教會,
但我為什麼要因為自己是同性戀者而排斥去同性戀者的教會呢?
...
這真的是很神奇的感動,不知如何述說,這並不表示我原本拒絕去同光是錯的,
原本還沒接納自己的時候也並沒有錯,畢竟當時我還在信仰的摸索,
或許我確實不應該一開始就去同光,或許我確實應該在後來才到同光,
上帝一步步帶領我走信仰的路,一步步引領我「接納」自己,
一直到決定去同光時,祂讓我終於走到「接納」自己的階段。
我才發現,我不知不覺從「基督徒>同志」變成「基督徒>>>>>同志」了,
但事實上,同志就是我啊,現在才發現我把它切得太開、太開了。
是否應該是「基督徒~我~同志」,或者更正確地說是,「耶穌>基督徒~我~同志」
而上帝透過大靈班讓我決志進到同光、決定受洗、明白奉獻的意義,
我得說,我真的覺得是奇妙的恩典,讓我想到常聽到的:
「一步又一步,這是恩典之路,你愛,你手,將我緊緊抓住。」
也確實因為走過了這一路上林林總總的心路歷程,
也經歷了對自己有信心,直到跌倒,直到越來越接納自己,
自己的批判性思考在這過程中不斷在進化,也因此越來越有辦法在神學上有體悟,
從前我想也沒想到自己居然可以討論神學。
現在回首,同志的議題真的,它不是個議題,而是個生命。
因為,那真的就是我。不斷在上帝帶領中認識上帝、認識自己、認識基督徒為何的我。
今天教會禱告會,把對光鹽社的感謝禱告擺上,為著我很喜歡的光鹽禱告。
謝謝上帝透過光鹽,拉著我認識了耶穌的信仰,在這裡找到一群有愛的基督徒,
即便我仍需要奉獻一點自己,成為光鹽與同志議題的橋。
當我畢業離開,求祢大大繼續使光鹽的孩子們成長,將來四散傳福音,做光、做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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